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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兵叔叔:男子刚出狱又因敲诈勒索被捕
小玉2023-07-05【软件使用】 184人已围观
简介广西柳州,零零后男子林某帮朋友潘某打架,结果因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林某找到潘某要求对方承担“坐牢青春损失费
大兵叔叔:男子刚出狱又因敲诈勒索被捕
最后更新:2023-07-05 05: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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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零零后男子林某帮朋友潘某打架,结果因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法院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年,刑满释放后,林某找到潘某要求对方承担“坐牢青春损失费”。由于不敢得罪林某,便答应了对方一万元的赔偿要求,原以为拿到钱以后,林某便不会再为难自己,可是从那以后,只要林某缺钱花,便向潘某要钱,一日林某带着人又将潘某带到偏僻处实施殴打,向其索要财物,见潘某被殴打至虚弱,几人将其送往医院后投案自首。 潘某交友不慎,原本让其帮忙打架,结果人家损坏了财物,实际上,如果潘某是打架斗殴的组织者,那么如果因为林某殴打他人导致了他人受伤,作为潘某来讲,也是难辞其咎。而林某只是将他人财物损坏,因此潘某的行为便不需要刑法的追究。 帮人打架后,林某入狱服刑,服刑期满后,向潘某索要“坐牢青春损失费”,这合理吗? 显然,在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坐牢青春损失费”,只有精神损害赔偿金,而精神损害赔偿金是一方侵权造成另一方损失,才可以据此要求对方进行赔偿。虽然林某因为故意毁坏财物被判刑一年,但是由于其本身是自己的原因导致的,并非他人造成,因此,向潘某要求坐牢青春损失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当林某出狱后,便找到潘某要求承担这个费用,潘某由于害怕,不敢得罪对方,在这种情况下向其支付钱财的,实际上是不情愿的,加上林某的胁迫,因此,林某的行为,将会构成敲诈勒索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敲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林某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处。 此后,林某又约他人强制将潘某带到偏僻处实施殴打,向其索要财物,此时索要的行为,并不是敲诈勒索了,而是直接施加暴力,强行索要财物的,如果索要到了财物或者是导致潘某轻伤的结果,作为林某等人,又会构成抢劫罪,将会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刚出狱的林某,又实施了故意犯罪,因此他的行为将会构成累犯,会面临刑法从重处罚的结果。20岁的年纪,就已经是两次故意犯罪的人,不知道这段人生经历对林某是否能够有足够的教训。 对于本案,你有什么看法?#帮朋友打架出狱索要坐牢损失费##柳州头条#——————————————————————— 我是@大兵叔叔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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