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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播冤不冤

小玉2023-07-05软件使用 165人已围观

简介最近感觉是活在了科幻的世界里,狗能够上吊自杀,汽车能够自动撞人,据说安徽条狗咬死了一位68岁的老人,狗主人把狗打死了,直接说成是狗上吊自杀的情况

快播冤不冤

最后更新:2023-07-05 05: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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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感觉是活在了科幻的世界里,狗能够上吊自杀,汽车能够自动撞人,据说安徽条狗咬死了一位68岁的老人,狗主人把狗打死了,直接说成是狗上吊自杀的情况,此事已经经过三方处理也算是比较圆满,但是就此事而言,被咬死的老人是很冤的,68岁的老人这么被狗咬死,按照道理或者按照法律法规来说狗的主人也应该做出相应的赔偿的,因为狗与主人是存在关系的,俗话说的打狗看主人,这也一定意义上说明了狗与主人是存在关系的,就算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最起码的一个赔偿还是应该需要的。如果只要不是人为弄死的,那么话说现在京东的无人配送机如果撞到人了也不用负责,那后面这个路上就没有哪个行人敢走了,因为无人驾驶技术天天在研发,那么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道路上都是无人驾驶车辆或者配送机之类的,那时候你还敢在路上行走么?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没办法处理这个,因为不知道责任该如何划分,但是最近西南政法教授郑志峰提到一个关于电子人格的法人,说白了一点就是有电子机器承担这个法律责任,把电子信息拟人化。不知道这种样式的责任划分是否符合当今社会的发展需求,按照现行社会的技术发展层面来说这个是会执行的,因为不能够让阻碍了科技的进步。这不前段时间炒得沸沸扬扬的特斯拉刹车失灵事件,这里面的关系其实就是生产厂家与使用者和产品本身一个关系,现在目前为止普遍都是认为有问题了都是厂家(生产者)的问题。如果是新设备这个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是时间久了大家都不会这么认为。那么回归本源就是自动驾驶发生事故究竟谁来负责,这个就要回到之前快播老板说的一句话,技术没有错,这也是一样的,技术没有错,应该得到发展。狗与自动驾驶都没问题,那么是否是乘车人的问题了,那要不现实,所以就是郑志峰教授说的后面可能需要做一个电子人格化的法人。但是我觉得仅仅这样也还不够,我觉得还需要自然人与电子化承担连带责任,不然这个责任也不好。你们觉得呢?可以一起讨论一下。#头条##自动驾驶发生事故谁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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