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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2023-07-05【软件使用】 194人已围观
简介于开展2022年第一次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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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07-05 01: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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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开展2022年第一次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第一次合肥市施工总承包企业、监理企业、装饰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即日起,企业申报信用信息端口开放,各企业应及时准确录入有效期内的信用信息,并关注审核结论。同一信用信息严禁重复录入,同一工程获奖在录入较高等次的奖项时应注明已录入的较低等次奖项。各单位对所录入的信用信息真实性负责,对录入虚假信用信息的企业,实行信用惩戒。二、企业近期如有资质升级、平移等情形的,请自行在系统内同步企业资质信息。三、各企业通过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网页链接)“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市工程建设云-企业服务平台”使用安徽政务网法人账号登录合肥市工程建设云平台,在“信用管理”模块中按照企业资质分别在“施工总承包信用申报”“监理企业信用申报”“装饰企业信用申报”中按照信用指标及说明(详见附件)对应录入信用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四、信用信息申报端口将于2022年7月19日下午5点关闭,请及时录入相关信息。五、咨询电话及咨询QQ群施工总承包企业:62639865;群:661929850监理企业:62692765;群:548407314装饰企业:62838024;群:830687545平台技术支持:400-0329-066。 附件:1、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xlsx2、施工总承包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说明.docx3、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xls4、监理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说明.doc5、装饰企业信用评价标准.xlsx6、装饰企业信用评价标准说明.docx 2022年7月5日>>2022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坡头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华中师范大学考点)面试公告<<根据《2022年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坡头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华中师范大学考点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面试报到时间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9:00报到,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二、面试报到地址:格林东方酒店五楼大会议室(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15号)。三、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名单详见《2022年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坡头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华中师范大学考点)面试人员名单》(附件1)。四、面试成绩公布及签订就业协议书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领面试成绩通知书后方可离开。根据安排,拟在面试当天下午与入围体检环节的考生签订就业协议书,请考生注意保持手机畅通,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参试工作。在招聘过程中,必要时招聘领导小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报考者须持“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和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按照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不得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六、注意事项1、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并按本次招聘公告中资格审核的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2、考生应当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做好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建议考生提前做好行程规划,以免影响资格审核和面试。(经武汉市酒店方通知,需提供武汉市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酒店参加面试。)3、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坡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坡头区教育局2022年2月22日附件1:2022年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坡头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华中师范大学考点)面试人员名单.xlsx附件2:面试考生须知.docx原标题:2022年湛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坡头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招聘(华中师范大学考点)面试公告文章来源:人员招聘_坡头区政府网站翼城县2021年专项招聘拟招用人员公示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体系,国务院决定从2021年起开展省级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统计局山西调查总队山西省统计局关于支持全省月度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137号)精神,在省人社厅、山西调查总队的具体指导下,根据《关于印发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9号)、《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临汾市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临政办发〔2015〕32号)要求,我县招用专项公益性岗位(统计局)3人,现公示专项公益性岗位(统计局)拟招用人员名单:附件:公示表.xlsx翼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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