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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笔录软件(公安笔录软件无法导出word)
小玉2023-07-05【软件使用】 207人已围观
简介#9月1日起14个省(市)推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基础上,再增加北京、
公安笔录软件(公安笔录软件无法导出word)
最后更新:2023-07-05 01: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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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14个省(市)推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基础上,再增加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海南8个省(市)推广应用。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9月1日起14个省(市)推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基础上,再增加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海南8个省(市)推广应用。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9月1日起14个省(市)推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在上海、江苏、山东、广东、重庆、四川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基础上,再增加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海南8个省(市)推广应用。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湖北武汉:13万现金,竟被藏在这里……】8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经过多日跟踪研判成功打掉一个涉诈APP开发运维团伙,民警在嫌疑人居住地的一个黑色塑料袋中竟搜出13万元现金。今年东新分局花山派出所在办理一起荐股诈骗案时,其中一名嫌疑人在交代犯罪事实时,办案民警无意间发现,受害人下载使用的APP是从一名为“许某某”的嫌疑人手中购得。为对案件进行深挖,线索很快被推送至东新分局反电诈中心。“综合梳理多起理财类案件,多起笔录中都曾提到过一名为‘许某某’的嫌疑对象。”东新分局反电诈中心相关负责人张迪介绍,通过多起线索综合研判,民警怀疑“许某某”极有可能系一名诈骗APP开发或者运维人员。通过对线索经营,办案民警发现不仅很快发现许某某的行踪,并发现与许某某一起从事诈骗APP运维的彭某某等其他人员线索。为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东新分局反电诈中心迅速开展工作,成立专案组对分布在武汉、天门两地的多个嫌疑人藏身地点开展同步打击。由于近期全省持续高温,各地点情况极为复杂,为确保嫌疑人全部到位,在摸清嫌疑人所属房间楼层后,办案人员在闷热楼道内一守就是好几个小时。“武汉、天门两地同时行动,3名嫌疑人全部到案。”据张迪介绍,由于侦查前期大量研判工作,办案民警上门时,3名嫌疑人到案时基本没有任何举动。办案民警在嫌疑人家中发现20部手机和13万元现金,其中在嫌疑人郑某家中,发现大量电话卡。经现场审讯得知,郑某专门为抓获的许某某、彭某某提供诈骗电话卡。随后的审讯中,办案民警得知,许某某、彭某某两人曾在缅北参与过电信诈骗活动,回国后一直东躲西藏。由于一直没有经济来源,于是决定铤而走险,帮助境外人员包装、运营理财投资类诈骗APP源代码,以此谋取利益。目前,三名人员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东新警方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办理当中。(平安武汉)#武汉#【手机被骗子远程控制,女子立即报警止损60万】近日,湖北武汉,李女士接到自称“哈尔滨公安”的电话,按照其要求下载了APP进行“在线视频笔录”,并共享了其手机屏幕。李女士随即感到不对劲,立即卸载APP并报警,成功止损60万。#珠海网警提醒#公安不会远程做笔录,也不会远程操作他人手机,切勿上当!(来源:柳州公安)这种书写的笔录应该淘汰了,全部采用视频记录律师张大哥刑事律师#重庆律师签笔录的时候,一定要记住这3条,有用!#抖来普法2022#干货01:22“我是隔空聊天,不该被罚!”北京朝阳区,男子通过某APP联系一失足女进行交易,哪知刚到女子所在小区门口就被民警抓获。事后,民警以嫖娼为由将其拘留5日,男子不服,认为自己当时已经放弃违法念头,并且处于隔空聊天阶段,不该被罚,遂一纸诉讼将公安局告上法庭。事发当天,男子王某闲来无事,便起了歪心思,于是通过某app联系了一失足女,双方谈定以400元的价格进行交易后,王某便欣然赴约前往女子共享的小区。到了小区外,女子让王某拍个照,见王某真的来了,便让王某前往XXX号楼XXX室。王某在楼下徘徊了几圈,迟迟没见王某上来的女子便与王某进行语音,而正当王某接听语音时,一位民警突然出现,将王某拦下。民警随后对王某进行问话,收缴了王某的手机,后带着王某前往XXX号楼XXX室将女子抓获。事后民警认定王某已经和女子谈好了价格,正准备上楼被抓获,属于嫖娼中的“因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发生关系”的情形,遂对王某行政拘留5日。王某被处罚后不服,于是一纸诉状将公安局告上法庭。王某不服的原因有两点,第一,他认为自己被抓时尚处于隔空聊天阶段,属于预备阶段,自己在抵达对方大致位置后便主动放弃了违法行为的想法,不再与对方见面,是在折返途中被民警控制,属于自己放弃违法行为的中止情形,而不是未发生关系的未遂。第二,他认为,公安局认定自己存在违法行为的《询问笔录》《亲笔供词》内容相互矛盾,与事实不符。其中,内容相互矛盾在于《询问笔录》里写着“失主女突然跟我说微信语音,我便一边接一边准备上楼”,《亲笔供词》中却又说“我于2021年8月9日在XXX号楼XXX室,欲进行嫖娼活动时被民警抓获”。与事实不符在于,自己既不是XXX号楼XXX室被抓,也不是在上楼时,而是在回单位的路上被抓。为了证明这点,王某还申请法院调取了附近的监控。1、隔空聊天阶段要不要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的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而依据《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公复字[2003]5号)中的规定,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但是应当从轻处罚。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我们可以得出,隔空聊天阶段,如果是因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发生性关系的,也是可以进行处罚的,但是应当从轻处罚!而如果因本人主观意志放弃,则不应该被处罚。2、那本案王某到底属于哪种情况呢?法院又是怎么判的呢?法院在审理本案后认为,监控能够反映王某在涉案小区外步行道行走以及被民警查获的部分情况,但是还不足以证明王某系自行放弃实施违法行为。原因在于,王某在《询问笔录》里自认了其在被查获前的整体行为情况,包括其“在楼下徘徊了两圈”“查看了一下周边情况”后,“失足女突然跟我微信语音时我便一边接一边准备上楼”。通过比对王某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相关内容与同时间段内监控视频里王某的相关活动,能够印证王某自认内容的真实性,也即其并非欲自行放弃实施嫖娼行为而是“准备上楼”前往涉案卖淫场所。故而王某是因被抓而不能继续实施违法行为,而非已经主动放弃违法行为。法院同时认为,执法民警在笔录中的陈述,系其对该案基本情况包括发现涉案违法线索及将原告予以查获的主要事实的概述,通过前述分析可以看出执法民警是在原告“准备上楼”过程中将其查获,其在笔录中的陈述与此相关,所以监控与民警陈述内容并不存在实质矛盾。并且公安局提交的证据材料系在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前收集、调取的,调取手段合法,证据材料具有真实性及与本案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公安局作出被诉行政处罚决定的基本情况。故此法院最终认定公安局对王某的处罚并无问题,驳回了王某的诉请。3、最后,本案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再次说明了一个道理,与其事后狡辩不如一开始就遵纪守法,洁身自好!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关注@安律说法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奇案大侦探第一季#难道这些老师都没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吗?仅从九月到现在,沈阳就有31位教师被骗400余万元!老师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和传播知识的引路人,还有这么多人上当受骗,只能说明现在的骗子花样越来越多。就以被200万的一名老师来说,她中的是“杀猪盘”,这种专门以恋爱为名整天嘘寒问暖的甜蜜骗局,很容易让大龄单身女性掉进温柔陷阱,一定要仔细辨别。人很难一直保持理性,但是遇到骗子设置好的情景时,抱着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心态,可能就能识出破绽。其他绝大多数都是以刷单和公检法的名义诈骗,他们抓住的是受骗人心理上的弱点和各种各样的物质和心理需求的弱点,这是每一个人都存在的。虽然被骗往往与智商、学历无关,但善于学习的人,主动学习防骗知识,并把它传授给学生们,是防骗最好的方式。最后还是放常说的诈骗提示,以警醒自己和提醒他人:凡是接到自称公检法人员的电话,提到安全账户、清查资金、转账汇款的,都是诈骗;凡是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主动“帮”你转接电话至公检法的,都是诈骗;凡是要求对通话内容绝对保密,或通过网络出示“通缉令”“警官证”“通缉令”的,都是诈骗;凡是自称公安人员要求通过电话、QQ、微信做笔录的,都是诈骗;凡是要求前往酒店、家里、网吧等隐蔽环境接受调查或自证清白的,都是诈骗。提高警惕!尽快安装国家反诈中心app吧。#普法行动##辽宁31位教师两个月被骗400万#浙江杭州,男子多次在网上猎艳,在见面时将药物偷偷放在饮料、酒水中让对方服下,趁对方昏迷不醒时与其发生关系。一审法院判处男子有期徒刑六年,检察院认为量刑太轻,提出抗诉。(案件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叶某通过微信向微商购买了两种药物,一种是具有致人“迷幻昏睡、听话乖巧、断片失忆”功效的“夜艳”,一种是具有致人“兴奋式催情、想要、疯狂索取”功效的“艳浪”。叶某通过社交软件结识王某,请王某在某饭店吃饭,期间,将事先准备好的“夜艳”混入饮料中,让不知情的王某服下。待王某意识不清后,叶某将其带至某酒店房间,与其发生关系。次日凌晨1时许,王某苏醒,后报警。叶某约刚刚在交友软件上结识的慎某在西湖区某酒吧喝酒,期间,将事先准备好的“夜艳”和“艳浪”混入酒中,让不知情的慎某服下。待慎某意识不清后,叶某将其带至某酒店房间,与慎某发生关系。次日早上6时许,慎某苏醒,微信质问叶某是否对其下药、是否与其发生关系。公安机关将叶某抓获后,发现易某可能也是一名被害人,但易某没有报案,遂找易某调查。据易某陈述,其是一名淘宝网络主播,在“某探”上认识叶某,后加了微信。叶某约其到酒吧饮酒,那天醉得特别快,喝到有点微醺后,就完全丧失记忆了。次日醒来,发现自己穿着衣服睡在家中床上,叶某就睡在身边。易某不记得如何回到家中,也不记得是否和叶某发生关系。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叶某使用药物,让女性失去意识,趁机与其发生关系,已经构成强奸罪。根据《刑法》规定,强奸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强奸妇女多人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多人是指3人或3人以上。强奸2人和3人的差别,对量刑的影响非常大。一审法院认定了叶某强奸王某、慎某的犯罪事实,但是对叶某强奸易某未予认定,因而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六年。叶某在第一次供述时交代,在第一次使用药物强奸得逞后,其又约了女主播易某,经过上次的经验,其觉得“夜艳”这个药太厉害,容易出事,就改用一毫升的“夜艳”配上三四毫升“艳浪”,趁易某不注意时放进酒里,然后开车送易某回到家中。因为易某吐了,他帮易某脱了衣服洗澡,然后和易某在床上发生了关系,易某当时也不是太清醒。后来,叶某翻供,称之前的笔录说对易某下药是为了配合公安机关查证销售药物的商家。检察院抗诉认为,关于叶某是否对易某、慎某下药的问题,易、慎二人陈述均反映她们和叶某饮酒后很快就意识模糊,对此后半天或一天内的自身经历完全丧失记忆,且能得到她们事后与叶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予以印证。叶某归案后第一次在笔录中明确供认曾对易、慎二人下药;此后翻供的理由明显与常情相悖;故本案认定叶旻对易、慎下迷药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最终,二审法院判决叶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公共场所如何避免误食“迷药”?外出就餐时要确保自己的食物和饮料始终处于自己的视线范围内。切记不要长时间做“低头族”过于专注手机等设备。①别人送的酒水饮料,已开罐的酒水饮料都不要喝。②对不熟悉的酒类、饮料、零食,不要入口。③不要让饮料离开视线,防止转头时被下药。④娱乐去更安全的场所,避免去人流复杂的夜场。⑤千万不要轻信相识不久、或是正在了解中的朋友。⑥清楚自己的酒量,在外不要喝醉。如何判断自己已经服用了迷药?只要剂量足够,都可能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发挥功效。因此,你需要判断自己有没有出现以下症状:头晕,说话口齿不清,肌肉酸痛无法控制,恶心或者想吐,心跳过快或者过慢,感到异常疲惫和困倦,呼吸困难甚至有窒息感,大脑无法思考问题。如果已经服用药品怎么办?①如果不慎摄入了麻醉药物要及时采取自救措施。可通过大量喝水或催吐等方式使症状得到缓解,并立刻通知家人和可信赖的朋友。②立即就医。关注@人间法则D,我们一起追踪社会热点,学习法律知识,体味冷暖人生。#奇案大侦探第一季##头条创作挑战赛##杭州头条#下午社区民警群里公布一条电话诈骗信息:2021年9月4日下午13时许,家住襄阳市黄集镇薛集村的唐某(女,35岁),接到一个自称是长沙市公安局民警电话(+67616495340),电话内对方称唐某涉嫌一起非法洗钱案,让添加对方企业微信(录音系统青金网络)。添加后唐某微信收到对方发来的一张名为协査通知公文”的造假文书,紧接着对方发起视频聊天,告知其需要通过视烦询问笔录以及银行转账流水作、为物证为由,让唐某往银行卡转账29400元。后以可以帮助洗清涉案嫌疑为由,对其进行诈骗29400元。希望大家引以为戒,最好安装防诈骗APP,以免上当受骗!#襄阳头条##防诈骗#【案例】毁三观!上海,一湖南籍男子在自己卖淫的同时,通过某男男交友软件多次介绍他人共同卖淫,伙同他人一起与男嫖客发生性关系并收取嫖资,被公安机关抓获。男子卖淫违法吗?男子介绍卖淫,能构成介绍卖淫罪吗?主体身份:被告人范可为,男,1986年8月4日出生于湖南省宁乡县,XX,初中文化,无业,户籍地湖南省宁乡县,暂住本市闵行区。基本案情: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被告人范可为在自己卖淫的同时多次介绍他人共同卖淫。分别为:1.2020年12月12日,被告人范可为介绍张某(另案已判决)共同在本市浦东新区XX大厦XX酒店向康某卖淫,共收取嫖资人民币2,100元。2.2021年1月27日,被告人范可为介绍杜某等人共同在本市闵行区XX园XX酒店向施某卖淫,共收取嫖资5,600元。3.同年2月5日,被告人范可为介绍张某、连某、林某等人共同在本市徐汇区XX路附近的美居酒店向施某卖淫,共收取嫖资6,750元。4.同年2月7日,被告人范可为介绍冷某共同在本市浦东新区XX路XX号XX酒店向董某卖淫,共收取嫖资2,000元。5.同年2月9日,被告人范可为介绍冷某共同在黄浦区XX路XX号XX酒店向康某卖淫,共收取嫖资1,600元。2021年3月4日,被告人范可为被公安机关抓获。主要证据:1.证人康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20年其通过“XX”软件结交范可为。2020年12月12日,其与范可为约定发生性关系,范可为报价2,100元两人。随后,其与范可为及范可为介绍的卖淫人员张某在本市XX大厦XX酒店内发生性关系,后通过微信转账给范可为二人卖淫嫖资2,100元。2021年2月,其与范可为及范可为介绍的冷某在本市黄浦区XX路XX号XX酒店XX房内发生性关系,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给范可为二人卖淫嫖资1,600元。2.证人董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21年2月7日,其通过“XX”软件结交范可为。其与范可为约定发生性关系,并在范可为提供三个卖淫人员中挑中冷某,三人在本市XX路XX号XX酒店XX房内发生性关系,后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给范可为商定好的二人卖淫嫖资2,000元。3.证人施某的证言及相关辨认笔录,证实2021年1月27日,范可为带了杜某等两名男子,与其在本市XX园XX酒店客房内发生性关系,后其统一支付给范可为三人卖淫嫖资5,600元。2021年2月5日,范可为联系其是否需要特殊服务,遂与范可为约定当晚发生性关系,并要范可为多叫几个人。当晚,其与范可为及范可为介绍的张某、连某、林某等5名男子在徐汇区XX路附近的美居酒店发生性关系。后该5人卖淫嫖资6,750元其统一支付给范可为。4.证人张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20年10月起,其从事卖淫活动,后通过“XX”软件认识范可为,范可为会介绍嫖客给其。2020年12月12日,范可为介绍其在本市XX酒店XX房内共同向康某卖淫,事后范可为支付其嫖资900元。2021年2月5日,范可为介绍其在徐汇区XX路XX酒店客房内向施某卖淫,事后范可为支付其嫖资900元。嫖资都是范可为从嫖客处收取后再支付给其。5.证人林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21年2月5日,连某将范可为微信推荐给其,其与范可为随后通过微信约定共同卖淫。当日,其到徐汇区XX路附近美居酒店内,同范可为一起与嫖客施某发生性关系,后范可为支付给其嫖资700元。6.证人冷某的证言及辨认笔录,证实2021年2月7日,其通过“XX”软件认识范可为,范可为联系其共同卖淫,表示有嫖资800元。当日中午,其与范可为及嫖客董某在本市XX路XX号XX酒店XX房内发生性关系,事后范可为支付给其嫖资800元。2021年2月9日,范可为同样介绍其在本市黄浦区XX路XX酒店XX房内共同卖淫,事后范可为支付给其嫖资800元。7.被告人范可为以往供述及辨认笔录。8.支付宝、微信账户信息及转账记录等,证实范可为收取的嫖资情况。9.宾馆开房记录等。法院判决:被告人范可为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案例##刑法##介绍卖淫罪#@南山释法:(南)《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山)《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释)不管是《刑法》还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均未将违法、犯罪的主体限制为女性。也就是说,男性有卖淫、介绍卖淫行为的,同样应依法予以打击。(法)本案例中的被告人具有介绍卖淫的主观故意,且实施了相应的犯罪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对于本案例,你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各位在评论区留言~图文无关,侵删~“太意外了!”2021年7月上海青浦区发生了一起涉嫌嫖娼违法行为嫌疑人主动报警,称自己被骗钱了,结果自己被拘留5天的行政处罚案。这起案件中,被处罚人陈某没有跟卖淫女发生性关系,还损失了540元,这是怎么回事?2021年7月7日,陈某通过某聊天软件结识卖淫女许某。陈某被许某青春靓丽的头像照片所吸引。经过一番交谈,双方约定于7月10日在上海市青浦区某小区发生性行为,并约定嫖资为500元。但是见到许某本人后,陈某大失所望,对许某的长相很不满意,便没有与其发生性行为,也没有支付钱款。但陈某很执着并没有放弃,7月12日0时,他再次联系许某,希望给其介绍其他女子,许某答应了。陈某当即支付了许某540元介绍费。令陈某想不到的是,后来许某不理自己了,一直联系不上。陈某感觉自己被骗,遂报警。2021年7月12日上海公安青浦分局认定陈某构成嫖娼,对其行政拘留5日。2021年9月2日陈某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2月24日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以上信息来源于上海法院裁判文书网)1、陈某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有哪些不服的地方?本案中,陈某之所以觉得比较冤枉,是因为他觉得自己根本没有实施嫖娼的行为,不应被处罚。另外他公安机关询问笔录提出一些具体的异议。比如对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笔录,陈某认为对笔录上的本人签字无异议,但当时自己提出了申辩,况且当时不签字的话不让走。对于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明自己存在嫖娼行为的询问笔录,陈某认为公安机关当时只记录了自己的陈述,没有记录其申辩,自己当时拒绝承认有嫖娼的行为。2、公安机关对嫖娼行为,进行行政处罚,需要什么程序?调查哪些证据?卖淫嫖娼行为是一种行政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结合基本事实及具体的法律规定,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行政权力的行使牵涉到公民的人身自由,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去进行。本案中公安机关履行了以下基本的流程和必要的调查取证工作。首先公安机关必须告知当事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基本的权利。本案中公安机关对陈某和许某做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告知其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公安机关立案及处罚后出具了受案回执、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另外公安机关还向陈某和许某家属出具了行政拘留家属通知书,告知拘留事宜。其次,具体行政违法事实方面,公安机关有权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取证。本案中公安机关依法对许某的手机及人民币540元进行了证据保全、提取了手机截图、对陈某和许某进行了分开的询问和辨认程序等。以上证据能够相互印证,证明确实存在嫖娼事实的发生。3、法院如何审理陈某的诉讼请求?卖淫嫖娼行为的关键特征就是存在非法性行为和金钱交易两个关键特征。首先本案中陈某嫖娼的基本事实是存在的。本案中根据公安机关的询问笔录和调取的手机截图,证明2021年7月7日陈某与许某在网络聊天中约定发生性行为,并谈拢价格。后陈某又要求许某为其介绍其他女子,并向许某支付了介绍费540元。因许某未向陈某介绍,陈某又要求与许某发生性行为,并再次约定价格。2021年7月12日公安机关去许某住处进行现场检查,当场查获涉嫌卖淫的嫌疑人许某,并查获涉案手机2部。许某当场交代收取540元介绍费介绍他人卖淫及自己卖淫的违法事实。其次,双方没有实际发生性关系,但也同样构成嫖娼行为。本案中因为二人第一次见面,因为陈某嫌弃许某的长相,没有履行什么实际活动。但此后陈某并没有放弃嫖娼的心理,继续联系许某,想实现嫖娼行为并实际支付了金钱。虽然最后,由于陈某被许某放了鸽子,违法行为未遂,但此时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嫖娼行为。公安部公复字【2003】5号《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和《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基准》第一百零二条明确规定对于这种“已经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实施性行为的”属于卖淫嫖娼行为,只不过属于情节较轻,可以从轻处罚。因此公安机关对于陈某的行政处罚行为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具体处罚情节都是没有问题的!性属于人们的基本需求之一,但对于性欲望的追求和满足,必须要在法律底线的范围之内,不能突破这一最低要求。卖淫嫖娼行为就是突破法律底线追求性满足的一种违法行为。无论是出于一种好奇心里还是不想通过感情的付出,就想快速得到身体刺激的满足,只要做出了这种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必须接受法律的惩罚。本案中无论是陈某还是许某,都是不怀好意,各取所需,二人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也都受到了相应的处罚。#奇案大侦探第一季#@张伟律师说法欢迎评论区讨论留言!记录被骗30万后的心理历程2022年7月3号,30多岁,愚蠢的自己下载一个不良APP“蜜瓜”,想通过该APP约炮,被骗子引导做任务参与大小单双,充值从几十块到几千块,再到几万,最后十几万,总共投入将近30万,提现过程,骗子设置种种套路阻碍,让我陷入不能自拔,最后骗子让我充值20多万开通提现通道VIP,还好我没钱了,冷静下来的自己,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觉得自己人生就这样完蛋了,我怎么会干这么蠢的事情呢,当时就任务我就是一只蠢猪,还不如去死了,想到父母70多岁了,心理更加难受,当儿子的对不起他们。2022年7月3号一大早去公安局报案了,公安一大哥臭骂了我一顿,我也没觉得生气,他说的对,我也很看不起自己,然后配合警员做了笔录,提供了转账信息啥的,中间咨询警员破案几率,警员告诉我破案几率很小,钱追回来的可能性很小,我崩溃了,想想我欠了二三十万的债怎么还呀,我整个人都毁掉了,真不想活了,一个月几千块钱的工资,要还到什么时候呢。2022年7月4号,朋友来陪我一天,开导我,规划一下接下来的生活,情绪稍微有所好转,如何去一点点的还完钱?只有找份兼职,慢慢还钱了,目前能想到合适的是网上注册了美团外卖,白天上班,晚上出来跑外卖,能赚点是点吧。希望自己能挺过去,好好生活。#莆田头条#冒充公检法诈骗,套路真是多!日前,莆田仙游江女士接到一个陌生来电,对方说涉嫌诈骗,要求其于晚上七点到某市公安局做笔录,不准时到就强制逮捕。江女士不在当地,根本无法准时到达。对方又称,案件无法移交当地,但提供给江女士3个QQ账号,要她全部添加。账号用于:交易后整点报备行踪、视频通话实时共享位置信息以及分享某APP应用。在对方的引导下,江女士下载并登入应用后,后来通过共享手机桌面操作,让江女士将银行账号及密码填入网站中的资金清查里。对方便直接将其卡里的8612元转走。对方进一步试图让江女士贷款5万时,已察觉的110的诈骗预警电话来了,江女士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避免了更大的损失。奉劝年轻人一句,在也不要相信网络上的相亲软件。不要花无畏的钱,都是骗人的,我在喵聊上面认识一个河南籍女子以恋爱奔现为由让我给她送玫瑰花.钻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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