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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玉珍律师:法官称律师说话太快像放屁

小玉2023-07-05软件使用 170人已围观

简介“大跌眼镜!”四川成都,某法院正在开庭。当事人赖某陈述时,语速有点快。万万没想到,女法官周某竟指责他“你说话这么快,记都记不下来,等于放屁!”赖

马玉珍律师:法官称律师说话太快像放屁

最后更新:2023-07-05 02: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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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跌眼镜!”四川成都,某法院正在开庭。当事人赖某陈述时,语速有点快。万万没想到,女法官周某竟指责他“你说话这么快,记都记不下来,等于放屁!”赖某傻了眼,但敢怒不敢言。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他解释自己入职日期记得很清楚,。因为是自己女儿的生日。但女法官再次打断他,并呵斥他“你女儿生日关我屁事,你和我说这个?”赖某忍无可忍,开庭结束后立即投诉了这位女法官。法院回应称,已介入调查。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啊!作为一名法官,代表的是司法机关的形象,一言一行,都应当谨慎为之。作为一名诉讼律师,因为经常出庭,也见到过形形色色的法官。有些当事人确实会长篇累牍的说个没完没了,法官是可以适当提醒和打断的,但言辞一定要得当。司法实践中,有的法官控场能力很差,任由当事人说个没完,恨不得八竿子打不着的话都说一遍,但法官就是不制止。本来一场很简单的开庭,非要搞几个小时,效率极为低下,特别浪费时间,也特别累。也有的法官控场能力极强,但过于强势,不让当事人或律师充分表达,会经常打断发言。但专业能力强的法官,审理思路非常清晰。相较于控场能力差的法官,我们更喜欢后者,但希望能充分表达。还有的法官,经常带着情绪化的东西,真把自己当官了,对当事人和律师吆五喝六的,给人高高在上的感觉。比如说律师不专业了,作为律师应该懂吧?甚至有的法官会威胁律师,要给律协发司法建议函,真是什么样的法官都有。但是,像本案中的女法官,直接说当事人“说话等于放屁”“你女儿生日关我屁事”,看来这是习惯成自然了,无所顾忌了。但这种行为带有很大的侮辱性,而且和法官的身份不符,和庭审行为不符,法院应当予以核实并做出相应处分。那么,这名女法官的不当行为,该如何评价呢?首先,当事人、律师在法庭上有答辩、质证、辩论和陈述的权利,法官应当充分保障当事人和律师的诉讼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各级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要尊重和保障律师诉讼权利,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平等对待诉讼各方,合理分配各方发问、质证、陈述和辩论、辩护的时间,充分听取律师意见。对于律师在法庭上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正常发问、质证和发表的辩护代理意见,法官不随意打断或者制止。法庭审理过程中,法官应当尊重律师,不得侮辱、嘲讽律师。同样道理,法官也应当尊重当事人,不得侮辱嘲讽当事人。其次,女法官对于当事人的发言十分不耐烦,多次侮辱当事人,违反了《法官行为规范》。根据《法官行为规范》第26条,规范庭审言行,树立良好形象;增强庭审驾驭能力,确保审判质量;严格遵循庭审程序,平等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维护庭审秩序,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是对法官最基本的要求。第30条,礼貌示意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发言;第31条,不得随意打断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等的陈述;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发表意见重复或与案件无关的,要适当提醒制止,不得以生硬言辞进行指责。法官制止与案件无关的发言,无可厚非,是为了维护庭审秩序,保障审判活动顺利进行。但是言辞不当,就损坏了法官的形象。根据第93条,广大法官要自觉遵守和执行本规范,对违反本规范的人员,情节较轻且没有危害后果的,进行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根据人民法院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具体到本案,女法官言行不当,严重损害了法官的形象。如果经调查仅仅是言行不当,应当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如果还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也应当严肃处理。您怎么看待女法官的行为呢?欢迎评论!#法官庭审中指责原告说话太快像放屁#头条热榜#成都头条##律师来帮忙#———————————————————————————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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