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 新闻快讯> 软件使用 新闻快讯

送货单(送货单打印软件永久免费版)

小玉2023-07-05软件使用 202人已围观

简介原来大家都一樣,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遇到。12月12日我下单买了云南白菜,商家收了钱,13号的送货单提示无货,14号自提点帮我退货退款,平台发信

送货单(送货单打印软件永久免费版)

最后更新:2023-07-05 03:09:30

推荐指数

原来大家都一樣,我还以为只有我一个人遇到。12月12日我下单买了云南白菜,商家收了钱,13号的送货单提示无货,14号自提点帮我退货退款,平台发信息显示失败,直到现在也沒有补发给我,多多买菜就是平台和商家合伙骗消费者的钱。家人陆续羊咩咩,距离上次带娃出门,已不记得具体日期了。昨晚,孩子说想去动物园,我赶紧跟丈夫商量。获准后赶紧买了门票,准备背包。背包里发现一张送货单,还是上次为出门叫的零食,时间是10月26号。孩子最想看的,是大象,所以特意从动物园北门进去。偏偏没有看到大象,大概是天冷的缘故,大象大概都关在室内吧。孩子被小吃屋吸引,买完小吃,发现旁边就是北京海洋馆的入口。带娃进了海洋馆。人还挺多的,但是真的觉得不值那个票价。只有一件事还是觉得好玩,一对小情侣伸手不投食,鱼儿们都聚拢来张着嘴。那男孩说,这叫假喂。(图一)鱼儿们形成了心理定式,看见有手伸出来,就以为有投食。批量打印产品标签Excel开发罗刚君在Excel中批量打印产品标签、送货单、盘点卡、成绩单等,插件07:18自动生成送货单1丁当Excel零基础教学自动生成送货单(上部分)。#excel#wps#office办公技巧#教程#电脑#办公室#文员#电脑技巧03:49如果你有一张别人签字的送货单,就可以去要钱。当然你也可以伪造别人签字,然后别人可以申请鉴定,识破后,你锒铛入狱!//@纸飞鱼w:送货单算证据?我拿张送货单去你那要钱,你给吗?//@胖子判官:管辖没问题,诉讼时效没问题,证据也没问题。史论纵横优质历史领域创作者第一次打官司,一审结果出人意外,我拿着判决书去找律师帮我写上诉状,律师看了判决书说:“原告是不是找人了?” 我对司法系统的印象一向很好,前不久靳东的新剧《底线》讲的就是一批司法人将青春与热血都献给司法事业的故事,看得我是热血沸腾,然而真正当我接触到司法系统时,哎,一言难尽! 我父亲今年突然接到一份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法院的传票,说是我母亲生前有一笔钱款,需要我父亲来偿还。 我父亲一头雾水,又不懂法,又没什么文化,搞不太清楚,我就通过法院发来的网址,找到了案件的内容。 在2011年11月8日,我母亲购买了两次海参养殖药品,上面是一个收货单,底下有一个我母亲的签名,然后原告说我母亲欠她1.7万余元的货款。 因为我母亲在2017年已经去世,我父亲表示并不知道有这笔欠款,从来没听我妈说过,也没见谁来要过这笔钱。 我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可是我做儿子的不能让老父亲去跑官司啊,于是我就帮我父亲来打这个官司。 其实我当时有点纳闷,当年做生意的时候好像是在河北,而我们的居住和户籍所在地都不是营口市站前区,为何原告会在这里起诉呢? 我曾在电话中询问法官:“这个官司怎么会在站前区打?” 法官回答说:“人原告是站前区的啊!” 我后来上网查司法管辖,一般地域管辖,通常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特殊地域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除非合同中协议选择原告住所地,才能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我当时随便问了几个学法律的朋友,问问他们怎么看,他们都认为这个案子原告肯定赢不了,我也认为法院应该都会公正判决的,哪的法院都是一样的。 朋友给我的建议,我大概总结为三点,第一点是诉讼时效问题,因为送货单是发生在2011年11月8日,距离现在已经11年了,早已超过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第二点是,原告的一张送货单,根本不能证明是否支付货款; 第三点是,“送货单”上的我母亲签名我们无法确定,需要原告提出有效证据。 我在法庭上也就这三点进行了答辩,最后审判书出来,判我父亲败诉。 判决书上写得挺多,营口市站前区法院认为,这个买卖关系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我母亲在“送货单客户联”签字,因未支付货款,原告保留了送货单具有合理性,因此法院支持原告支付货款。 对于诉讼时效问题,法院的解释是:“因原被告双方就货款支付的履行期限未作约定,故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因此被告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我在接到判决书的时候,我都没敢当时告诉我父亲审判的结果。 我直接带着判决书去找律师,打算进行上诉,律师看到判决书后,第一句就说:“这个案子为什么要在营口打?” 我说:“我也不知道,原告在那边起诉的,我们就去应诉了。” 其实到这个时候,我也有点反应过来了,在原告所在地打官司,对原告太有利了,不说别的,就说到法院去,都把我们跑断腿了。 第一次接到传票后,我们都准备好了,但是春天时候有疫情,就没有开庭,后来就定到10月份,等开庭那天我开了70公里的车去应诉,再三询问工作人员是不是再不用来了,工作人员回答不用来了。 但是过了不久,法院方面给我打电话,说我作为受委托人,没有在庭审记录上签字,要我再去一趟签字,于是我又开车70公里去签字。 法律又意味深藏地说:“能判出这个结果,是不是原告找人了?” 我当时一脸懵逼,律师说:“送货单根本不能作为货款支付与否的证据,法院就凭这一个单子就判了,证据链也不充分啊!” 再说道诉讼时效问题,律师也说:“都过了十年还有诉讼时效呢?” 律师给我写好了诉讼状,我今天给法院打电话再三询问都要带什么东西,对方说:“要授权委托书和上诉状。” 然后我又开了70公里去法院,结果法院的门都没进去,门口的工作人员以我的核酸报告超过48小时为由,不允许我进。 我给之前联系的工作人员打电话,想要他下来接一下材料,对方说:“你的上诉期还很长,明天去做核酸,后天出了结果再来吧!” 得,70公里的路又白跑了,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经历官司,有懂法的朋友,看看我这个案子能上诉成功吗?华北兵工局第一四五工厂送货单自动生成送货单2丁当Excel零基础教学自动生成送货单(下部分)#excel#wps#office办公技巧#word#教程#电脑#办公室#办公软件#文员03:27不用想原告就不应该赢。一个送货单如何证明未交款,而且过了诉讼时效。你不但要上诉而且要求赔偿交通费用。发票,转账记录,送货单都是家子说法优质生活领域创作者“丢死人了!”湖南长沙,李女士给儿子办婚宴,定的是五星级酒店,酒是五粮液。结果婚礼之后,她意外发现婚礼上的五粮液是假酒,这让她觉得十分丢人,没法和亲戚朋友交待,要求售酒公司赔偿她精神损失费。 这批酒是婚庆公司推荐,从一家售酒公司买的,一共20瓶。婚礼当天用了12瓶,剩下8瓶退了4瓶,留了4瓶招待朋友。但是等到招待朋友的时候,朋友们说想喝浓香型的,李女士就让儿子去烟酒店置换,结果找了几家店,都说酒是假的。李女士回忆起来,当初这批酒送过来的时候,箱子就是开封的,公司说是其他酒宴开箱后剩下的,觉得更加可疑。 李女士与售酒公司联系后,对方表示愿意回购剩下的4瓶酒,等李女士的儿子有了孩子,给他们免费提供宝宝宴的酒水。 李女士无法接受,坚持要求退一赔三,还要赔偿精神损失。 售酒公司否认酒是假酒,说没办法确认李女士手里的酒是当初卖给她的酒,但他们也没办法提供当初单瓶酒的出货凭证。 经过记者协调,售酒公司愿意赔18000元,婚庆公司愿意补偿2000元。但李女士儿子不同意,坚持原来的意见,并表示要联系市监部门鉴定真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家子说法】 一、谁来证明酒是不是售酒公司卖的? 现在售酒公司抓住的一点就是,认为李女士证明不了现在手里的酒就是售酒公司卖给她的那批酒。 而同样的,其实售酒公司也证明不了李女士手里的酒不是当初他们卖的酒。 我们都说,“谁主张谁举证”。那么,这件事到底该由谁举证呢?是该由李女士负责证明酒是售酒公司卖的酒,还是售酒公司负责证明李女士的酒不是当初他们卖的酒呢? 一般情况下,初步举证责任还是应当由李女士承担的。 但是,在这件事里,李女士提供了自己和公司的购酒协议,还提供了证据证明当时剩下4瓶酒,就已经提供了初步证据。虽然这些证据不足以百分百证明李女士手里的酒是公司卖给她的酒。但是,民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证据只要能够达到高度盖然性就可以了,也就是说只要证明李女士手里的酒很大可能就是公司出售的就足够了。 这个时候,举证责任出现转移,需要公司来证明酒不是他们出售的,而他们现在又无法提供出货凭证,那就只能推定这些酒就是他们出售的了。 二、为什么是退一赔三,不是退一赔十? 现在李女士一方提出,因为这些酒是假酒(是不是假的我们暂且不论),所以要求按照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退一赔三。 我们知道,这个退一赔三的规定针对的是商家存在欺诈时的处罚性规定,商家卖假酒当然是一种欺诈,这个主张虽然没有问题。但是,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如果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可以要求的赔偿是十倍赔偿。 酒当然是食品。那么为什么李女士一方不直接要求十倍赔偿呢? 这是因为假酒并不一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实践中,有用合格的a酒冒充b酒的假冒情形,也有制作符合规范但是冒用品牌的情形。 所以,虽然这个酒可能是假酒,但如果李女士一方要求十倍赔偿的话,还需要证明这个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李女士的精神损失赔偿是否合理? 从现实角度来说,婚宴上用了假酒,可能确实会让李女士觉得面上无光。 但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以侵害人身权益为前提,造成财产损失时,以被损害的财产属于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为前提。 而这个事件里,目前还没有证明这批酒造成了人身损害,而酒又不属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所以就算这批酒真的是假酒,恐怕李女士一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请求也很难得到支持。 你对这件事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看法吧! —— @家子说法关注我,多学法律少吃亏。 #婚宴上买的20瓶五粮液是假酒#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长沙##长沙头条# 头条热榜45块钱还要求这么多,傻子才接他这单!无意间看到下面这张图片,我当场就愣在了原地,只觉得这个下单的哥们也太搞笑了吧,竟然才给人家45块钱而已,居然还提那么多要求,又让人带送货单给人签收还要拍照给他,又要人家按照规定码货什么的,而且更狗血的是,他连具体地址都没有给人写明白,还要人家自己问保安!这就很离谱了有木有?说真的,就我个人的看法而言,我真心觉得没人会接他这单,因为他这个单子根本就没钱可赚,毕竟就算他这个单上显示的距离是四公里,但这家伙明显还留了一手,让你自己去问保安化工仓库怎么走,也就是说万一他这个地方离化工仓库很远的话,那你这单绝对要亏!所以我真心觉得没人会接他这个单子,而且他这个单子的要求还那么复杂,简直让资本家看到都要流泪,后悔没早点跟他学,你说怎么可能有人接他这个单?最后,不知道大家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你们觉得这家伙的单子有人会接吗?你们觉得接这单亏的概率高吗?另外,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接这单吗?说说你们的真实想法吧。

很赞哦! (0)

文章评论

来说两句吧...

验证码: